第六届紫金合唱节
转发关于举办2018江苏省文艺大奖•茉莉花音乐奖声乐比赛的通知
2018-07-19  来源:  浏览:7533次


各设区市文联、音协、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声乐艺术发展水平,发现和推出优秀声乐人才。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定于201811月中下旬在南京举办2018江苏省文艺大奖·茉莉花音乐奖声乐比赛

    “江苏省文艺大奖·茉莉花音乐奖”是经江苏省委宣传部批准的我省音乐最高奖项。此次由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的“江苏省文艺大奖·茉莉花音乐奖”声乐比赛主要为了推动江苏音乐作品创作和演唱水平的提升提供展示平台。请各设区市文联、音协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精心推送选手参加比赛。

附件:

12018江苏省文艺大奖·茉莉花音乐奖声乐比赛规则

22018江苏省文艺大奖·茉莉花音乐奖声乐比赛报名表



2018江苏省文艺大奖·茉莉花音乐奖

声乐比赛规则

一、具体要求

1江苏省文艺大奖·茉莉花音乐奖声乐比赛由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江苏省音乐家协会承办,定于201811月中下旬在南京市举行。

2比赛组委会组织全部赛事。组委会聘请知名音乐家组成评委会对各轮比赛的评定为最终决定。

3比赛分美声、民族、通俗3个组别进行。比赛共分三轮,初赛通过报送录像的方式进行评选,复赛和决赛以现场演唱的方式进行评选。

4本届比赛提倡选手选择反映“中国精神·中国梦”为主题的作品,鼓励演唱本地区作曲家新创作的声乐作品。


二、参赛对象

    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参赛选手年龄要求在18岁至40周岁(197811日—19991231日之间出生)的江苏籍或在江苏工作、学习的声乐演唱者。通俗唱法参赛选手年龄要求在16周岁以上(即200211日前出生的)的江苏籍或在江苏工作、学习的声乐演唱者。


三、报名办法

1选手可自行报名,也可由当地文联、音协、各有关单位集体报送,但不得重复报送。

2填写江苏省文艺大奖·茉莉花音乐奖声乐比赛报名表(可至省音协官网www.江苏音协.com下载专区下载);

3参赛选手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学生证)复印件1份和二寸正面照2张。

4、本次比赛的初赛将通过录像选拔的方式进行。选拔参赛选手所提供的录像(DVD)资料不得编辑(必须同期录音),如不同期录音,经组委会查实,将取消该选手入选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1报名选手必须面向摄像机镜头,在一个合适的距离里,以确保所有演唱者清晰可见。

2录像资料必须是在提交给大赛组委会前6个月内录制完成的。

3报送光盘的封面须注明选手名称和参赛曲目、顺序、时长等信息。但录像中不得有显示报送单位、参赛选手等信息的字幕和场地布景。

4报送的录像不得通过音响设备和软件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编辑,包括图像和音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严格要求声像同步。

报名录像资料不予退还。

5报名资料请于2018930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比赛组委会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省音协415办公室

联 系 人:吴 邮编:210019

电话、传真:02583572077


四、曲目要求

() 美声组

1、初赛、复赛(共三首曲目,总长度不超过15分钟)

(1) 自选一首古典作品。(贝多芬及其以前的作曲家所创作的歌剧选段,包括清唱剧、康塔塔、弥撒、圣咏等,须使用原文演唱)

(2) 自选一首中国作品。

(3) 自选一首外国歌剧咏叹调(须使用原文演唱)

2、决赛(共二首曲目,总长度不超过12分钟)

(1) 自选一首中外艺术歌曲。(须使用原文演唱)

(2) 自选一首歌剧咏叹调。(须使用原文演唱)

() 民族组

1初赛、复赛(共两首曲目,总长度不超过12分钟)

(1) 自选一首中国民族声乐作品。

(2) 自选一首中国歌剧选段。

2、决赛(共二首曲目,总长度不超过10分钟)

(1)自选一首中国民族声乐作品(含中国传统民歌、改编民歌、戏曲、曲艺风格的创作歌曲)。

(2)自选一首2014年以后创作的中国民族声乐作品。

() 通俗组

1初赛、复赛(共二首曲目,总长度不超过10分钟)

自选二首歌曲,其中须演唱一首华语歌曲。

2、决赛(共二首曲目,总长度不超过10分钟)

自选二首歌曲,其中须演唱一首2014年后创作的华语歌曲。


五、比赛规则

1、初赛曲目与复赛曲目可以相同,复赛与决赛曲目不得重复。

2、美声组、民族组比赛一律采用钢琴伴奏形式,可自带钢琴伴奏,如需组委会提供钢琴伴奏,请在回执表中注明并提前交正规伴奏曲谱。

3、参加通俗组比赛的选手可使用标准伴奏带,如自带乐队伴奏,伴奏乐手及助唱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6人。


六、奖励办法
1、本次比赛设等次奖、优秀奖。

2、每个组别各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等次奖的奖金分别为5000元、3000元和1000元。

3、另设优秀伴奏奖、新创作歌曲演唱奖若干。

4、组委会可根据比赛具体情况调整奖项。


七、其他

1、复赛、决赛的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2、参赛选手及伴奏人员费用自理。

3、组委会将依法组织比赛期间的录音、录像、颁奖音乐会及有关宣传推广的演出,选手参加上述活动不另付酬金。

4、本次比赛不收报名费。



附件2:2018江苏省文艺大奖·茉莉花音乐奖声乐比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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